浙江“十三五”综合交通投资达1.36万亿元

2021-01-22 admin

  近日,从2021年浙江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上获悉,“十三五”期间浙江省综合交通投资高达1.36万亿元、居全国第一,是“十二五”的2.2倍。2021年,浙江制定12个方面62项交通运输工作要点,力争完成综合交通投资3300亿元。

 

  “十三五”期间,浙江综合交通网络实现里程碑式的发展,线网规模达14.2万公里,高速公路突破5000公里、实现“县县通”,内河航道实现所有地市“通江达海”;宁波舟山港货物吞吐量连续12年稳居世界第一、集装箱吞吐量连续3年位居全球前三;海铁联运、内河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双双突破百万标箱。

 

 

  面向“十四五”发展,浙江提出关键要实现“5个率先”,即率先构建3个“1小时交通圈”,率先打造物流成本最低、运行效率最高省份之一,率先构筑高品质出行服务网,率先形成交通高质量发展体系,率先构建行业整体智治体系等。其中,要重点谋划建设沿海、湾区等外联大通道,扩容沪杭甬、甬金、杭金衢等主干通道。加密完善四大都市区快速环线,打造1小时轨道通勤圈。重点打造宁波舟山港世界一流强港,建设千万标箱级集装箱港区,构建“Y型”千吨级内河主通道,加快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推进“四港”高效联动,发展海铁、海河、江海等多式联运。

 

  2021年,浙江将从做好交通疫情防控、狠抓交通有效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四港”联动发展、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强港等12个方面,加快建设高水平交通强省,确保“十四五”开好局。

 

  在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强港方面,浙江将构建“1+2+1”政策体系,出台《高水平建设世界一流强港实施意见》,制定宁波舟山港高水平一体化改革、现代航运服务业专项政策,下发强港建设方案,力争宁波舟山港货物、集装箱吞吐量超11.9亿吨、3000万标箱,同比增长2%、4.5%。打造宁波舟山港一体化2.0版,统筹利用航道锚地资源,推动拖轮经营许可互认,出台引航管理体制改革实施细则,推进渔船碍航政策处理等工作,破解“一港两拖”“一港两引”“一港两海事”及渔船碍航等问题。大力发展内贸集装箱业务,优化内贸航线和港口布局,联动沿海港口、内河港和无水港,拓展沿长江、沿铁路、沿运河等内陆腹地,力争内贸集装箱吞吐量超600万标箱,同比增长超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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