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四部门联合出台《推进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

2020-05-08 admin
  近日,经绍兴市政府同意,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印发《绍兴市推进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实施方案》(简称《方案》)。


  《方案》旨在提升治理能力,推绍兴市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治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航运绿色发展。意在到2020年底,本港籍船舶按照船检技术规范配备水污染物收集装置并正常运行,100-400总吨内河营运货船生活污水防污染改造率达100%;淘汰不符合排放标准的内河船型,重点发展500-1000吨级标准化船舶,全市内河货船船舶平均吨位超过415吨;进一步提高辖区港口码头泊位岸电覆盖率和船舶受电设施安装率,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同时,《方案》明确了整治内容和工作措施:在严格落实属地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责任与协同机制、严格落实企业主体污染防治责任、按照职能严格履行各部门监管责任的基础上,通过开展防污染硬件配置、污染物处理运营和人员操作能力等各个环节的难点、重点问题整改、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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