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港航中心查处首例运河水上管制区超长船舶

2020-05-15 admin
  为加强对京杭运河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维护京杭运河杭州段水上交通秩序,保障桥梁、设施和过往船舶的安全,杭州港航中心通过非现场手段查获首例辖区内船长超60米的散货船舶,并规范非现场线索发现、证据采集、违章录入流程。

  一是随机抽查与针对检查相结合,扩大线索发现范围。将查找水上交通管制区内的超长船舶融入到日常非现场巡查的任务中,在每日4个时段共30条船舶的航速、停泊作业秩序、超载、追越等巡查任务之外,新增一项:至船舶检验监督管理系统进行船舶基本信息核查,并且在每日的黄色报警船舶证书信息补全工作中,也新增此项船舶基本信息核查步骤。根据管理经验,超长船舶的货物种类为钢材为主,故在对码头开展的非现场检查中,重点针对性钢材码头的作业船舶,采取逐一检查的方式,并且在截面处置的过程中,对运送卷钢、板材的船舶保持高度关注。



  二是多方面保全证据采集准确,增强非现场取证公信力。在《非现场执法操作手册》的指导下切实规范证据采集的手段。首先根据违章发现线索,通过GIS地图截获违章船舶在智慧港航系统内处于管制区范围内的照片,并在截图中保留系统时间和日期。其次通过鸦雀漾北截面点查询该船进入杭州辖区的截图,并在截图中保留船名号、截面点时间和日期。再次通过查询《船舶检验监督管理系统》中最权威的船舶基本信息,截图并保存。最后截取完整《杭海事通[2020]21号》航行通告内容,四张照片形成有效证据链,坐实船舶违章行为。

  三是教育与处罚并重,严格规范违章录入流程。一方面执法人员对证据进行初审确认,确保证据各要素都齐全后,同时上传照片和视频资料,由班长审核后方可录入系统。另一方面,在违章录入无误后,第一时间以电话、短信或甚高频设备通知船户,先是告知其本次违章的内容,再是解读航行通告的意义,最后是整改和落实处罚的流程。通过以上两方面的举措,有效提升了非现场违章的有效率和处置率。

  下一步,杭州港航中心将继续延伸非现场执法的范围,规范非现场执法行为,提高非现场执法能力,为杭州水上非现场执法示范区建设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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