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商务部举办专题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三批“最佳实践案例”,共31个。记者从省自贸办获悉,此次发布的案例中浙江自贸试验区有4个入选。
据悉,此次浙江自贸试验区提供的4个“最佳实践案例”,分别是“海上枫桥”海上综合治理与服务创新试点、海洋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竣工测验合一”改革试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
“这4个案例是浙江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的一个缩影。”省商务厅总经济师、自贸办副主任朱军表示,浙江自贸试验区挂牌两年多以来,改革探索坚持首创性、差异化。特别是在推进以油气全产业链为核心的大宗商品投资便利化、贸易自由化方面,已梳理形成了83项含金量较高的制度创新成果。
“在已有的这83项制度创新成果中,有34项为全国首创,首创率位居国内自贸试验区前列。”朱军表示,目前浙江正着手在省内探索设置浙江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目标是通过发挥浙江省在各方面的既有优势,开展差异化探索,创新区域、创新产业、联动改革、联动赋权,将试验田效能发挥到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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