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行业要在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中有所作为、走在前面。钢协机关和分支机构要在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中实现依法办会、依规治会,钢企法定代表人要树立法治思维,做依法治企的表率,钢企要成为对外依法经营、对内依法治理的社会模范成员。”8月28日,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副会长、纪委副书记屈秀丽在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法律事务分会(以下简称钢协法律分会)二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上这样指出。
钢协副秘书长王德春介绍了新一届钢协法律分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候选人推荐产生的程序。会议表决通过了钢协法律分会新一届领导机构:刘新权任钢协法律分会二届会长,计岩等20人任副会长,朱广胜任秘书长。刘新权代表一届钢协法律分会做简要工作报告并提出今后5年的主要工作思路。
屈秀丽在讲话中强调,在当今及今后一段时期内,钢企要高度关注六大类风险。一是社会责任风险。钢企承担着社会服务和生活保障功能,必须增强社会责任意识。二是环保责任风险。随着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的深入推进,钢企的环保压力日益加大,环保的法律成本和经济成本也在不断上升。三是劳动用工风险。随着企业用工方式多元化,体制内、外员工的利益冲突日趋激烈。四是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面临的风险。由于缺乏国际化法律人才和管理人才,钢企在投资合作等过程中矛盾逐步暴露、积累。五是企业投资与并购风险。这其中涉及多项法律法规,且操作程序复杂,钢企目前非常缺这类法务人才。六是公共关系风险。在网络环境和信息化条件下,钢企突发事件通过信息的放大效应,传播范围难以判断,损害结果无法估量,企业缺乏这方面的应对机制和化解能力。
对此,屈秀丽指出,钢协法律分会要对会员单位开展务实有效的法律服务,当前需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围绕钢铁行业和钢企中心工作开展专业化法律事务服务。帮助企业降低风险成本,引导企业树立“底线思维”“红线意识”,使风险管理逐步走上量化分析轨道;积极开展“两反一保”应诉业务,调动各类法律资源,有效管控各类风险,为钢企涉外经济活动保驾护航。
二是协助钢企探索和建立法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钢协法律分会于2016年与北京仲裁委/北京国际仲裁中心合作成立钢协商事调解中心,标志着钢铁行业法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初步建立。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矛盾纠纷的化解方式也从线下走到线上。钢协法律分会可大胆探索互联网+法律服务模式,积极构建钢铁行业高效便捷、灵活开放的法律服务和纠纷处置新渠道。
三是持续推进会员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培训业务,培养和造就一支基本满足企业管理需要的新型法律顾问队伍。
此次大会结束后,钢协、北京仲裁委/北京国际仲裁中心、湖北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联合举办了为期3天(8月28日~8月30日)的合规管理专题培训班,邀请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局长郭祥玉等7位领导、专家、学者授课,从法律知识、履职能力、合规理念等方面进行全面讲解和系统辅导。钢协会员企业、驻湖北省企业分管法律事务的领导、总法律顾问、集团企业下属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专业管理人员等约280人参与了此次合规管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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