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石管委(街头镇)召开小板户整治工作推进会议,分析了当前现状和存在问题,并详细安排部署了小板户规范提升工作。所有小板户企业负责人和部分大锯企业负责人共130余人参加了会议。
环保局副局长郑培学对小板户整改验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进一步明确了时间节点,要求各小板户要迅速行动,对照要求按时保质完成整改工作。
出售大锯手续方办理环评审批手续验收标准
1.出售方必须有环评报告并经环保部门批复,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交易。
2.出售方大锯必须拆除到位,购买方新上大锯与出售方售出大锯台数一致。
3.整改时间为一周,2月25日开始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修改环评。
4.出售方验收合格后再予以验收购买方。
购买大锯手续方办理环评审批手续验收标准
1.购买方所属的法人企业,作为一个验收整体,统一开展环评。
2.出售方验收合格后再予以验收购买方。
3.参照园区石材业户整治标准,小板户同样必须在车间内建设完备的污水循环池、沉淀池、干化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危废暂存间、下脚料存放区等硬件设施,并实现雨污分流。同时,要明确原材料区和产品区,做到存放有序。
4.具备条件的小板户需建设车辆冲洗设备。
石材产业园党工委副书记、副主任、街头镇党委副书记丁兆福对当前小板户整改工作进行了重点强调,要求各小板户要正确看待整改工作,积极主动按照要求,在3月10日前整改到位,力争早日达标生产。
会议强调,一是申请购买大锯手续的小板户,必须按照时间节点,办完环评手续并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严禁手续未办理完成就私自生产;二是申请整改的小板户,要严格按中切标准进行整改,严禁随意调整尺寸。整改完成通过验收后方能生产;三是申请出售大锯手续的企业,要及时按标准将大锯拆除,并按规定重新办理环评手续。所有手续办理完成后方算交易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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