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共洛阳伊滨区工委办公室 洛阳伊滨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滨区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伊滨办【2019】1号)文件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凡以前非法采矿的人员,请于2019年1月11日(本周五)下班前,主动到寇店镇国土所登记,并将破坏的矿口和周边植被恢复绿化,经验收合格后不再追究责任,过期将依法追究违法责任。
二、凡各村的露天采矿坑、违法粉碎石料点,请于2019年1月11日(本周五)前到寇店镇国土所登记,恢复植被经验收合格后不再追究法律责任。
三、所有采石场、石英砂厂、石材加工厂、粉碎厂2019年1月11日(本周五)前一律“两断三清”(断水、断电、设备清除、产品清除、原料清除)。
四、全面取缔,严厉打击。对于摸排发现的各类非法采石点,严格按照“三不留”(不留人员、不留采矿设备、不留建筑物)标准关闭取缔到位。
五、凡逾期不主动登记,追究责任时对涉及的镇、村干部,一律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利益链”、“保护伞”,从严从重打击。
六、宣传群众,发动群众举报,举报电话0379—67488006;18737958726(注:只接受短信举报)。每起奖金200元,为举报人保密!
寇店镇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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