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杭州交通部门积极推进老旧营运车辆淘汰,扎实做好道路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工作。2019年初至今,已淘汰老旧营运车辆(国三及以下排放营运柴油货车)4010辆,提前超额完成全省2019年全年1500辆的淘汰任务。
一是制定杭州市淘汰政策。拟定《杭州市老旧营运车辆淘汰实施方案》,定稿后上报市大气办,于2019年4月底由市大气办正式印发。
二是做好车辆信息复核。主动与生态环境局对接,对省老旧营运车辆数据库中杭州市18244辆国三营运柴油货车车辆信息进行复核,信息核实无误的为15379辆,另有2455辆确定为车辆已注销,103辆确定为国三排放标准以上。截至6月底,全市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未淘汰为11958辆,2018年7月以来已淘汰5876辆。
三是做好相关政策宣传。结合老旧营运车辆淘汰工作,积极在企业和车主中做好国三柴油货车淘汰补助、限制通行以及高频营运车辆清洁能源化等政策宣传工作,争取企业和车主的理解、支持及配合,确保老旧营运车辆淘汰工作稳步开展。
四是加强建立工作机制。确定各区、县(市)年度淘汰目标,并将该项工作列入对各区、县(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考核范围。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确定了一名联络员,对接淘汰工作开展情况。五是建立信息核对机制。从2019年3月起,定期与生态环境局进行已淘汰车辆数据比对,在货运监测系统中及时更新已淘汰车辆信息,对每月老旧营运车辆淘汰数据、补贴数进行统计汇总。六是配合开展联合执法。配合开展高排放柴油货车联合联合执法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冒黑烟柴油货车。对于超过国家标准限值的车辆,责令车主和驾驶人在15天内对车辆进行维修,并自行到检测站再次进行复检,对于逾期未复检或复检不合格的车辆,对车主或驾驶人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七是落实营运证年审制度。对于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不合格车辆进行道路运输证注销。(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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