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发布道路运输货运站场反恐怖防范标准

2019-02-16 [db:作者]
近日,嘉兴市交通运输局和嘉兴市反恐怖办公室联合发布了《嘉兴市道路货运场站反恐怖防范标准(试行)》,标志着嘉兴市货运场站反恐防范建设进行了标准化管理阶段。
  嘉兴作为党的诞生地,乌镇作为互联网大会的永久会址,每年都将举办高规格的会议,这对我们反恐防范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在当前打黑扫恶、建设平安嘉兴的主旋律背景下,做好货运场站的源头反恐工作尤其重要。自2018年年初开始,嘉兴市启动了货运站场反恐怖防范标准创建工作。由市反恐办、市交通运输局经过半年多的调研、起草、修改和完善,最终完成了货运场站反恐怖防范标准的编制。
  一是人防落实工作责任。要求在货运场站在出入口配备至少1名安保人员,货运场站在招录员工时,应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必要的身份核查,货运场站应在每季度末将场站新进工作人员的身份证信息汇总后报属地公安机关进行审查。货运场站在收寄托运件时,应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依照规定对托运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二是物防提升设施配置。道路货运场站配置高度不低于2米的实体围墙,建筑物及各项配置应符合消防规范的要求,在与外界相通的各出入口、主要通道应设置防冲撞设施;要求各货运场站在重点部位安装防盗安全门、防盗窗。三是技防加强实时监控。货运场站应推广采用浙江省运管局开发的全省统一的货运实名制软件,货运场站的出入口和营业场地应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每条专线经营区域应安装至少两路彩色摄像头,分别能显示办公登记区域和货物装卸区域所有人员的活动情况。货运场站信息系统应与运管部门的信息管理系统联网,对重要业务信息、系统数据应定期进行备份;四是制度防健全管理机制。道路货运场站根据反恐怖防范标准建立健全各项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道路货物运输托运信息登记和查验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等;还应建立完善门卫、值班制度,岗位交接班制度;同时制定反恐怖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进行迅速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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