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8”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司机抓获

2019-09-06 [db:作者]


 8月28日清晨,320国道龙游县横山镇下西山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肇事案件,龙游县模环乡七旬村民黄某某骑三轮车被撞伤后倒地,肇事车辆逃逸。当天下午,龙游交警大队的鄢航、王忠、吴建胜三位交警在对该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案发现场进行复勘时,遭遇一辆货车撞击,因公牺牲。

    为快速侦破“8.28”交通肇事逃逸案,追查肇事司机,完成三位牺牲交警的遗愿,还受害人公道,龙游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对该案开展攻坚。

    8月29日下午,专案组民警通过抽丝剥茧的细心调查,最终锁定了该案肇事嫌疑车辆。专案组民警连夜出动,先后奔赴江西鹰潭、福建古田等地展开追捕,行程辗转上千公里。

    8月31日深夜,在江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的配合下,专案组民警在江山廿八都成功将肇事车辆拦截,并抓获肇事嫌疑人叶某某。

    经查,叶某某,男,现年49岁,福建古田县人。8月27日凌晨4时35分许,叶某某驾驶号牌为赣L13581的重型厢式货车,在途经320国道龙游县横山镇下西山村路段时,与同向由黄某某驾驶的人力三轮车发生碰撞,导致黄某某受伤倒地。

    据叶某某交代,当时其在未下车查看的情况下,就主观认为事故不大,进而逃离了现场。

    9月1日,龙游交警大队对该起交通事故作出认定,认定叶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经鉴定,该起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黄某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叶某某的行为构成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据此,龙游警方依法对叶某某作出了行政拘留15日、罚款2000元、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并将叶某某所持有的准驾车型为B2的驾驶证降级至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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