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浙江省发布《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提到了大力实施“十百千”工程,深化工业废气治理等具体要求。
《行动计划》要求,到2020年,全省设区城市PM2.5平均浓度力争达到35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2.6%,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7%以上;基本消除重点区域臭气异味,60%的县级以上城市建成清新空气示范区,涉气重复信访投诉量比2017年下降30%。
《行动计划》要求,加快落后产能淘汰,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推动实施一批水泥、平板玻璃、化工、焦化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各地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
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2018年完成5000家以上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任务;2019年基本完成整治任务。
《行动计划》要求,大力实施“十百千”工程,深化工业废气治理。
A.10个重点行业:全面推进重点行业废气治理;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合成革、纺织印染、橡胶和塑料制品、包装印刷、钢铁、水泥、玻璃10个行业为重点,全面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工业废气清洁排放改造。
B.100个重点工业园区:全面推进工业园区废气治理;以100个重点工业园区为抓手,全面推进各类工业园区废气治理。各地要编制工业园区废气专项整治方案,开展大气污染源排查工作,建立涉气排放企业清单,明确具体整治要求和重点整治项目,落实“网格化”管理。
C.1000个工业废气重点治理项目:根据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污染治理水平,以每年完成1000个工业废气重点治理项目为抓手,全面推进工业企业废气污染治理,建立完善“一厂一策一档”制度。
此外,推进各类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广集中供热。有条件的工业集聚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
《行动计划》提出,实施重大专项行动,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实施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方案。严格执行《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与减排工作方案(2017—2020年)》,编制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指南,实施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和油品储运销综合整治,深入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对治理效果差、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的治理单位,公布名单,实行联合惩戒,扶持培育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服务专业化规模化龙头企业。2020年,全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较2015年下降20%,重点行业下降30%以上。
推进重点领域臭气异味治理。加强工业臭气异味治理。各地全面开展臭气异味源的排查工作,组织实施工业臭气异味治理。涉臭气异味企业应当做到生产工艺“全密闭”、污水处理设施“全加盖”,建设臭气异味“全收集”体系,提高臭气废气收集率,采用高效治理技术实现臭味异味“全处理”,显著减少工业臭气异味的排放。
《行动计划》要求,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夯实应急减排措施。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中污染物减排比例,黄色、橙色、红色级别减排比例原则上分别不低于10%、20%、30%。细化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应急运输响应。
实施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加大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各地针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制定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差别化管理。要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载入排污许可证。企业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一并纳入当地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停产。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要提高错峰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