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扬子地板(430539.OC)发布2019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显示,报告期内,公司业绩有所下滑,公司营业收入为204,851,956.35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25%。主要原因是受国内经济环境的影响以及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管控,使得公司的营业收入同比有所减少。
公司的净利润21,242,536.39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7.0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3,464,034.93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2.2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的净利润和扣非后净利润减少原因与营业收入减少原因一致。
公司的经营模式根据国内外市场的不同分为OBM模式及OEM模式。对国内市场公司采用了OBM模式,即:公司自行创立品牌,并且自行设计、生产及销售自有品牌。而针对国际市场,公司采用了OEM模式,即:公司按照客户对产品的结构、外观、工艺的要求进行生产,产品生产完成后以客户品牌出售。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于2016年10月8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受理。2016年9月30日,公司为避免申报事项对股票价格的异常波动影响,经公司向股转系统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9月30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暂停转让。
后经申请,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继续暂停转让,并于2016年12月28日披露了《关于股票延期恢复转让的公告》。
在审查期间,为公司出具资产评估复核报告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涉嫌违法违规受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发行监管问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审核过程中有关中止审查等事项的要求(2017年12月7日)》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9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
公司于2018年11月2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目前,公司IPO仍处于推进阶段,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股票将继续暂停转让。股票暂停转让期间,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积极工作,稳步推进IPO进程,并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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